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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新闻:汕头全民医保月底前实施 未成年人48元成年人120元

[日期: 2008-06-04 21:48] 来源: 大华网  作者: [字体: ]
《特区晚报》报道:为实现我市全民参加医疗保险而制定的《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正在进行最后的修订,预计将于月底前正式出台,参保标准初定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8元,其他参保人每年每人120元。

    据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林科长介绍,我市是全省6个全民医保试点城市之一,为了做好《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制定工作,对全市居民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统计我市可以参加医保人数在103万人左右,其中未成年人占25.2%,老年人占17%左右,今年要实现45万人参保的目标。在掌握了全面居民情况之后,制定《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前期调研、测算也已经完成,对收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都做出了详细的方案。

    据了解,目前《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经进入最后的审核阶段,将于月底前正式出台。据林科长介绍,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基本上可以参加此医疗保险。参保标准初定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8元,其他参保人每年每人12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老年人,其个人应当缴纳的保险费,将由财政和当地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予全额资助。林科长提醒说,有意愿参加的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属街道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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