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普宁市第五中学工程(一期)已由普宁市发改局以普发投预[2008]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普宁市第五中学工程(一期)
2、工程地址:普宁市洪阳
3、招标范围:普宁市第五中学工程(一期)土建工程,建筑面积25346.6平方米,土建工程预算金额约275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006~2007年在广东省承建的项目,获得副省级市及以上或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为5~8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8家以上时,择优选取8家为正式投标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可在广东投资招商网(www.gdtzzs.gov.cn/front/index.jsp)下载。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料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申请资料须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复印件且须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核对的,将不予通过招标资格预审。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双方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及封条)。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年7月14日09:30至11:30及14:30至16:30,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建设报及揭阳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宁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手 机:13903088290 手 机:15914503349
电 话:0663-2244841 电 话:0754-88175548
传 真:0663-2244841 传 真:0754-88175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