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BT项目,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普发改投[2008]29-35号,普发改投[2008]37-43号,普发改投[2008]49-68号),项目招标人为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采用BT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方式:采用BT(Build-Transfer建设与移交)模式。
2.建设规模: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合计 34 项,计划投资总额8亿元。
3.招标范围:英歌山工业区主干道(英歌山大道、中心大道)建设工程、英歌山工业区(首期)土地平整建设工程、英歌山工业区(首期)道路建设工程及英歌山工业区(首期)市政管网建设工程的投资、施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建设内容。
4.回购资金来源:以英歌山工业区用地做还款保证。
5. 工程建设地点为: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内。
6. 项目工期:4 年。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合格投标人要求: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②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③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应于2008年7月30日上午11时前先向招标人指定的帐号(即收款人: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普宁支行 ;帐号:866259128608091001;)汇入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凭银行帐单向招标人换取收款收据;④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前,应提供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农信社之一出具相应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银行资信证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申请人报名前一周内;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上资金及资信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的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投资方,另一方须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方。
3.上述投标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4. 本次通过符合性条件检查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多于5名(含5名),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5. 未响应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其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投标人于2008年8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五.报名时间
投标申请人可以从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处办理报名,开始接受报名时间为 2008年7月31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 、“广州民营经济报” 和“揭阳日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502668905 电 话:13536869931
传 真:0663-2661662 传 真:0754-88172366
招标人: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