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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新闻:驾驶证“复活”期限延至元旦

[日期: 2008-10-06 22:12]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字体: ]
   (记者 张晓生)  根据省公安交管局通知精神,驾驶证“复活”期限延至元旦。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每年应当按期向交警车管部门提交一次体检证明,超过一年未提交的,也将被注销驾驶证。
  为保障广大驾驶人的利益,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再次提醒驾驶人,留意驾驶证有效期限并按期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换证及提交体检证明,防止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和不按期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请因超期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且尚未办理“复活”的广大市民,从速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业务受理时间截止到2009年1月1日(元旦),逾期后果自负。详情请登陆揭阳交警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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