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德安里保护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成立普宁市德安里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普市办[2006]52号精神),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有效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弘扬潮汕历史文化,提升普宁文化品位,发展我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推进洪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充分发挥普宁德安里这一名胜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方案。
一、德安里概况
德安里位于普宁故城洪阳镇区(南村),是清朝广东水师提督方耀(洪阳人)的府第。德安里始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历时近20年建成。整个德安里分“老寨”、“中寨”和“新德安里”(新寨)三部分。各寨主体建筑布局老寨俗称“百鸟朝凰”,中寨与新寨为“四马拖车”,三寨相连,里面有祠堂、佛堂、客厅(官厅),书斋、卧室、阁楼、莲池、餐厅、库房,房屋共873间,还有寨前广场,后花园等,占地面积约四万平方米,外修“护寨河”,是广东罕见的府第式巨型建筑组群。
德安里自建成后至1949年,一直是方耀家族豪宅,解放后,德安里作为官僚地主财产被没收,成为普宁县政府公产房,德安里内一小部分平房土改时分给贫民、无房户居住,老寨、中寨由县政府免租借拨普宁一中作校舍,新德安里免租借拨为区公所(公社、镇)办公址和洪阳粮管所。现驻德安里内的单位有洪阳联中、洪阳粮管所(年储粮2500吨,担负全市1/6)、洪阳镇环管站(近期已迁出),还有百余户居民(村民)。
德安里1988年由普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995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普宁县志》载有《德安里》条目;1996年,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广东名胜古迹辞典》载有《德安里》辞条。
2004年11月,德安里由普宁市文化局申报(揭阳市文化局推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批)。
德安里建筑物年久失修,管理不到位,新德安里主座的后厅后房2000年失火,烧毁面积200平方米,消防隐患未能消除,门扇木雕部分损毁,居住、使用单位、人员情况复杂,乱搭、乱拆、污染现象时有发生,德安里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
二、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市成立“普宁市德安里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如隆(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陈华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方海宏、秦雯、吴毅青(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由市府办、市场物业管理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城建局、旅游局、房管局、洪阳镇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德安里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业管理处和保护开发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物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流生同志担任,副主任陈建初(市场物业管理局)、黄煜光(文广新局),人员从市场物业管理局抽调,负责贯彻执行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负责日常工作以及拟订各项方案计划等,协调保护、合理利用各方面工作。物业管理处由市市场物业管理局负责组建,洪阳镇抽调适当人员参加。设在德安里。负责承担德安里具体保护修缮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德安里“三寨”的消防、供水、供电、排污和修葺保养等工作。
保护开发专家组。负责提出保护开发政策性、技术性建议意见。
三、工作措施
1、洪阳镇政府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镇环卫站及镇工作人员家属搬迁工作。
2、物业管理处适时进驻德安里现场开展管理、修缮等保护工作。
3、将过去免租借拨给普宁一中、洪阳区公所、洪阳粮管所等公产房使用权收归市人民政府,交给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德安里物业管理处)管理使用。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是德安里管理经营法人。
4、洪阳镇要加快洪阳中学建设,确保原洪阳镇初级中学在2007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5、粮食局应对洪阳粮所用房进行清理,除放有粮食的库房和办公管理用房外,其它用房均应限期清退,移交给物业局管理。
6、土改时分给农民居住的德安里部分平房,要纳入统一管理,并尽快安排分期分批迁出。
7、由市财政从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每年上缴财政专户租金收入中提取10%(在财政统筹部分列支),时间暂定五年,作为德安里保护开发经费(列支范围包括办公、接待、维修等)。收支纳入财政管理。
8、结合洪阳《中心镇总体规划》及我市相关旅游规划,适时提出德安里的开发方案,以充分发挥这一名胜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对德安里今后文物开发所有收入,应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德安里的开发收入由市财政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洪阳镇政府对德安里保护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届时对各项收益分配,视实际情况再报市政府审定。



记得德安里后7座园里有高大的芒果树,大约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