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普宁市公路局
2、工程名称:G324线普宁市池尾平交至普惠高速池尾出入口段路面改善工程
3、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4、建设规模:路面长度3.39公里,招标金额约990万元
5、建设地点:普宁市池尾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二、投标报名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的;
2、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有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及相关专业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的资格,必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其它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地区完成过至少两项与拟建工程类似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需提供相关材料);
5、企业近两年完成的工程量必须达到平均每年5000万元或以上;
6、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达到"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的要求;
7、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10、投标人须在_2007_年_6_月_28_日前向招标人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5万元。
帐户:489016100018010004324 单位:普宁市公路局
开户行:交行普宁支行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年审记录、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年审记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ISO认证证书;
四、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
五、联系电话:0663-2223874
普宁市公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