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3岁的儿子小豪依然不会说话,不能站不能走,朱楚辉夫妇的心一天比一天沉重。三年前的那次剖腹产手术后,重度新生儿窒息等使孩子落下如今的脑瘫病根。去年初,小豪将医院告上法庭。然而,案件受理至今已一年半,却未能开庭审理。
原告指麻醉师延误手术
据小豪之父朱楚辉说:2004年5月6日晚,他陪妻子洪萍卿到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院就诊分娩,产前检查正常,初诊拟行自然分娩。但在分娩过程中,医生发现胎儿心音变慢,经征得家属朱楚辉同意,施行硬膜外联合麻醉的剖腹产手术。朱楚辉称,7日上午5时20分,产妇被送入手术室准备手术,但麻醉师直到6时15分才到岗实施麻醉。术后,只见新生儿脸色青紫,经深部吸痰并予人工呼吸,才能自主呼吸,随即被转送儿科治疗。
经诊断,新生儿属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和新生儿肺炎,经治疗后孩子病情逐渐好转,于5月22日出院。但一年后小豪却仍不能坐,更不会说话,朱楚辉夫妇这才意识到孩子的异常。后经医院诊断,小豪存在癫痫、脑性瘫痪、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等症状。
去年1月,朱楚辉夫妇把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院告上法院,以医院麻醉师擅离职守、拖延施行麻醉的时间导致胎儿停留在子宫时间过长而重度窒息,造成脑瘫等人身损害,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共213626.86元。
胎膜是否早破存在争议
法院受理了该案。
医院应诉后即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去年4月19日,揭阳市医学会启动鉴定程序,在对鉴定材料审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患方对医方所提供的病历材料的真实性多次提出质疑,特别指出病历中“胎膜早破谈话记录”等材料的家属签名是伪造的,并提出作笔迹鉴定。于是,揭阳医学会中止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案件的审理也被拖延。
被告答辩称:产妇洪萍卿“在入院时经检查,已经出现胎膜早破的情况,在要进行自然分娩时,又发现胎儿头盆不称(相对性)而转施行新式剖腹产术,而根据相关医学理论,胎膜早破有可能造成宫内感染而造成原告脑瘫的病情。答辩人的诊疗过程并没有过失,不可能造成原告现在的病情,故原告的病情与答辩人的医疗活动不存在因果关系”。在医院提供的病历、住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里,也多处注明了产妇洪萍卿有“胎膜早破”的情况。
专家认为签名笔迹有假
去年10月18日至今年1月23日,西南政法大学受法院的委托,组织6位鉴定专家对送检的“胎膜早破谈话记录”和“麻醉科麻醉前小结”进行鉴定,结论为: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院提供的“胎膜早破谈话记录”中,“朱楚辉”签名字迹不是其本人所写;《麻醉科麻醉前小结》的家属签名笔迹则无法认定。今年4月12日,揭阳市医学会函告法院:由于医院提供的“胎膜早破谈话记录”中家属签名不是本人笔迹,认定病案为不真实材料,不能采信,因缺乏真实可靠的鉴定材料,须再次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院方希望早作事故鉴定
本月13日,记者见到榕城区妇幼保健院的孙院长。孙院长否认院方有伪造病历材料的行为,“签名笔迹不同可能有各种情况,产妇以睡姿书写,或在紧张状态下签名,肯定与正常笔迹不同,而且有时也存在家属代签名的情况。”孙院长说,签名笔迹鉴定与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是两码事,希望能尽快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院方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医院对该次事件从不采取回避态度,相信法律会给医患双方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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