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长平路南国商城前看到,停车待客的人力三轮中,大部分在车篷后贴上了广告。广告类别五花八门,包括计算机培训、学生寄膳、车辆维修等等,多为小商店、小商铺的宣传广告,其中有些内容特别“刺眼”。在金新路、金园路、东厦路等路段,也有大量此类“流动宣传”人力三轮,其中不少贴有治疗性病、妇科疾病、肠胃疾病药品的宣传广告,用词格调不高,惹人反感。不少市民认为,这些广告满街乱“跑”,影响了汕头文明城市的形象。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辆带有广告的三轮车车主。据车主介绍,广告主与三轮车主建立合作的方式十分简单———往往是广告主沿街随手拦下一辆三轮车,价格谈妥后,现场支付广告费,双方交换联系方式,钉上广告,立马成交。一位车主称 “不用合同,全靠诚信。”他告诉记者,三轮车广告价格“行内”认同每月10元,如需“续约”,则双方再次约见,支付下个月费用。据几位三轮车主说,这种“事前付款”、逐月支付的广告合作方式已成“行内”惯例,但也有些商家采用“事后付款”,这时候车主的收入就难以得到保障。有时联系不上广告主,要是碰巧遇上个路途偏远的广告主,辛辛苦苦踩着三轮车专程过去追讨10块钱广告费,很不划算;而万一车篷广告中途遗失或严重损坏,则无法拿到广告费。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市区人力三轮车的广告合作主要是建立在车主和商家的口头合约基础上,广告内容未经任何机构审批,有的格调低俗,影响市容;有的内容信息更是真假难辨;而车主与商家这种合作,出现纠纷后更难以处理。市民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此类广告的规范管理,净化城市环境,也避免其中的“虚假广告”信息对群众造成误导。 (记者 李凯 实习生 郭哲涵)



投稿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