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长假,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现就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施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深基坑支护、高支撑模板、塔吊、施工电梯、钢井架、施工临时用电、饮食卫生、人流密集的施工部位安全防护和工地防火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排查,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市及各县(市、区)安监站在各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将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暂停施工。
二、各地要落实施工企业在国庆节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建筑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慎防人心浮动、疏忽大意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市及各县(市、区)安监站要掌握节日期间施工的工程项目情况,对重点项目要落实人员,加强对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各类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
三、节日期间放假的工地,各地要落实企业建立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加强工地现场值班保卫,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各主要出入口、通道、建筑物“六口”、塔吊、提升架口等全部加栏杆封闭,严禁闲杂人员或非值班人员进出,切断施工动力电源,只留照明用电,防范触电、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节后工地所有施工设备、用电、外脚手架、塔吊、井字架等的使用,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齐安全防护用品,调整好班次,严禁疲劳、酒后作业。
四、节日期间不停工的工地,各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第一线,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须向安监站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的节日期间安全保证措施,并报建设局备案。
五、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管领导要负总责。在9月29日前,各地、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国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安监站,并于10月10日前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汇总后报市建设局。
揭阳市建设局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