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事局《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00名揭阳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面向我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含高等职业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2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揭阳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水产大厦三楼,联系电话:8232520)。
(二)报名时间:2007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院校的,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的户口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办理暂慢就业的,须提供暂慢就业协议书;已办理人事代理的,须提供人才中心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派遣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选派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验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派遣。经审查、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定后行文派遣到县(市、区)报到,县(市、区)负责将选派生分派到乡(镇)、村(社区)。
派遣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政府网(http://www.jieyang.gov.cn/)公布。
四、任职及保障措施
(一)选派生原则上到本人籍贯的行政村任职,是中共党员的挂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挂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协议;考核不合格或自愿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连续参加2期且考核优秀的,可以在村级组织中提拨使用。
(二)选派生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支付每人每月不少于450元的生活补贴(县、市、区提高标准的,按新标准发给),其他有关补贴享受任职村(社区)干部同等待遇,并参照村(社区)干部的缴费标准,由县(市、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关保险。
(三)选派生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我省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的,笔试成绩按省的规定在总分上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继续在基层工作服务3年以上的,由当地财政一次性支付其就读研究生的学费。选派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间,可按意愿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村(社区)服务的工作年限计入工龄。
(四)选派生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的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县(市、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免收费用。选派生的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者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公告内容可查阅揭阳市政府网(http://www.jieyang.gov.cn/)。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 阳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