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
渔民,俗称“疍民”,分为陆上渔民和海上渔民两种。海上渔民又分为“拖船”渔民和“瓯船”渔民。传统的汕尾渔歌是指瓯船渔民用闽南方言(福佬话)歌唱的疍歌。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二中提到:“疍人亦喜唱歌。婚夕两舟相合,男歌胜则牵女衣过舟也。”
汕尾渔歌产生于宋、元时期,主要反映渔民的海上生活,有捕鱼歌、恋情歌、婚嫁歌、斗歌、生活情趣歌、后勤服务歌等。曲式简短,多为七言四句体,基本上保留着民歌五音调式,每句都加有衬词,乐曲有明显的有音无义的拖音,还有“复沓”(即拖腔处唱词的重复)。节奏和缓,音韵和谐,旋律优美细腻,分为担伞调、东风调、丰收调、姑妹腔等调式。歌词简朴通俗、生动活泼,充满江海生活的韵味。
在汕尾渔歌中,词、韵、旋律、村字、主干音、落尾音具有固有的特点。汕尾渔歌具有非常浓郁的海洋气息。
解放后,汕尾渔歌在内容上有新的拓展,有男女情歌,有反封建的控诉,有抒发对生活的理解与认识,有对新生活的由衷赞美,它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渔民生活运用海陆丰方言歌词,以对歌的形式,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渔民们平时也惯用唱歌来代平时的交际语言,譬如问候、祝贺、拉家常、谈恋爱等。
汕尾渔歌是一座丰富的音乐矿藏,为我国许多著名音乐家的创作提供了重要的素材。经典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军港之夜》、《春天的故事》都取材于汕尾民歌。2007年3月,为了让汕尾渔歌得到传承,位于汕尾渔歌的发源地的新港中心小学编印了一本名为《民歌海洋中的瑰宝——汕尾渔歌》的教材,开始在新港街道小教系统使用,渗透到三至六年级的音乐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中。
□孙海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