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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二孩(含双胞胎)人员招调工(干)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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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家户口本、结婚证。 2、拟调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按表格要求由户籍地计生部门加具意见(属劳动招调工的,表格在劳动局领取;属于人事调干的,表格在人事局领取)。 3、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证(准生证)、出生证;申请生育二孩的审批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4、属农业人口批准生育二孩的,提供派出所农转非户口存底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属再婚家庭生育二孩的,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属双胞胎的须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或带孩子来目测;属其他特殊原因生育二孩的,须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有关节育措施的证明材料: 1)、已落实结扎、上环措施的,须在深圳市或罗湖区计生中心(罗湖区计生中心25809730、25809731)做复核,并持有“深圳市节育手术证”(蓝色卡片),落实上环措施的,还需与深圳市内的拟迁入地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2)、是采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除持深圳市或罗湖区计生中心三个月内有效妇检证明之外,还需与深圳市内的拟迁入地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6、上述资料带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用A4复印)存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