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早上7时许,我市占陇镇扑兜村一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市
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出动3台消防车和15名官兵于7时22分到达现场
扑救。在市消防大队的指令下,军埠镇石桥头义务消防队也出动2台消防车到场协助
扑救。火灾中,消防队员成功抢救出一名被困群众。对火灾原因及直接财产损失,
消防部门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
企业复工,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极易发生火灾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
失。为避免财产损失,市公安消防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主,必须保持消防通道
畅通,禁止“二合一”、“三合一”行为;同时,节日期间要慎放烟花爆竹,加强
防火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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