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第一批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强势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全市共投入资金2171万元实施第一批农村安居工程,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1053户,建筑面积56866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经受住了多次台风吹袭的考验,全市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赢得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主要做法: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我市把此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主要责任落实到乡镇党政正职领导身上,要求有关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布置、亲自办点、亲自验收。明确提出“两个15”的时间表,即有任务的乡镇所有建房户要确保在4月15日前动工,要确保在6月15日前全面竣工完成任务。并规定没有在“两个15”的时间表内完成任务的乡镇,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做到“不按要求完成任务就换人”。
二、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市政府优先安排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拨给有任务的乡镇,并拨出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扶贫部门,确保工作的全面推进。各有关乡镇和村也为项目实施开绿灯,特别是在资金的帮扶上,多数乡镇和村或先行垫付资金,或担保建筑材料款,或向施工队担保施工费,有效解除建房户的后顾之忧。如云落镇湖寨等村贫困户的改造工作全部由村集体负责实施,统一购买材料进行改造。
三、加强检查督促和验收。市扶贫部门分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有任务的乡镇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验收阶段,市扶贫、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有任务的乡镇进行挨村挨户的检查验收,从资料建档到工程估量都一丝不苟地检查。
(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