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企业创品牌”的决定,有关措施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在普宁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推进普宁市“工业立市”、“信用建市”的战略目标,大力支持鼓励工业企业创品牌、上档次,以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此次,普宁市扶持企业创品牌的决定共出台了12条措施,其中有奖励、有补贴、有半费优惠、有优先贷款和特别服务。
普宁市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28888元;对新获得“揭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8888元;新获得“普宁市名牌产品”的企业,由该市政府颁发奖牌等等。
该市还支持鼓励企业、商户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对企业在新闻媒体刊播广告业务,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如在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台做广告,可分别补贴广告费30%和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