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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大楼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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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大楼及配套工程项目业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普发改投【2007】155号),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由政府拨款及学校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向国内公开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本工程投标。 招标人: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一、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大楼及配套工程位于普宁市燎原镇。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叁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财务状况良好; 5) 2004年至今没有违约、违法、违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投标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提供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原件报名时核查。 四、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 五、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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