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普府通[2007]7号
为改善市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人力三轮车专项整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7年12月6日起,严禁下列车辆在市区范围内上路行驶、营运。
一、自2007年12月6日起,严禁下列车辆在市区范围内上路行驶、营运。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的机动三轮车;
2、外地号牌的机动三轮车;
3、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人力三轮车。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和销售非法组装、拼装和改装改型的机动三轮车。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市公安交警、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政法部门样他们啊
相信以上的楼住..家一定是富的连三轮车都不
支持政府禁无牌无证三轮车
好111111111111111111111111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