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是市委领导的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依法调处劳动关系。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合法权益。
(四)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职工群众科技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经济和事业发展,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五)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六)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七)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提供业务指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以及《章程》规定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组织部
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立法、纪检、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协助领导协调机关各部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调查研究基层工会工作情况,草拟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统计、信访、保密、保卫、档案、财务、接待等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工会经费等的业务工作,管理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研究制定工会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市总工会固定资产;协调指导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编制工会经费预决算;指导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业务工作。
(二)生产部
参与对经济情况,企业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指导基层工会及开展民主管理,指导职工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活动提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工作,负责评选全市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有关工作,指导市职工技术协会的工作。
参与调查分析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状况和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监督,参与制订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并监督执行,参与调解、仲裁有关侵犯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重大案件纠纷和用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三)宣教部
调查研究和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动态、指导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工会系统开展文体活动,指导市工人文化宫、职校、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工作。
(四)生活女工部
参与职工生活福利状况的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有关职工生活的法律、政策、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做好伤老病残,孤寡离退休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承担市退管会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办好幼托事业。
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对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权益、妇幼保健、婚姻家庭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总工会女职工委员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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