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日报》以《良田被废农民叫苦,村干部私卖耕地侵害村民权益》为题,报道了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民小组的村民向该市“行风热线”办公室反映,村里的大片耕地在去年初被人用推土机强行推铲,并用黄土和沙石覆盖,导致农民无地可耕,生活面临窘境……报道称,当地政府部门表示,将严肃查处此事,维护农民利益,尽快使已遭到破坏的土地恢复耕种。
千万征地款,村民分文未得
据高厝村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村人口约1350人,有农户200户,以前,该村集体农用耕地约700亩。这些农用水田均被列入农田保护区,肥沃的农田每亩年产水稻800公斤以上,种植青菜等经济作物供应县城市场,每亩年产值1万余元。
村民说,当时村里将土地140多亩,以人均0.106亩分到户,作为村民蔬菜和育秧苗耕地,其余560亩,由村民每年每亩交300-500元向村里集体承包,期限为30年。
据陆丰市的《“全市国土资源宣传月”宣传系列活动专栏之六———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村长高锦龙土地违法案》的文件中称:1996年—2005年期间,高锦龙等村干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安排给村民宅基地10座,面积1413平方米,出卖土地9宗,面积11000平方米,以土地入股形式,将该村10000平方米的耕地擅自出让给陆丰市润雄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创办水泥制品厂。这3项非法用地项目总面积22400平方米,占用耕地20600平方米,动工、填土面积10000平方米。
据村民透露,经过陆丰市国土局东海镇国土所确认,至今已经被高锦龙私自卖掉了400多亩良田。
村民们无奈地说:“到目前为止,村里700亩耕地,剩下的已经不到300亩了,而这些卖地款,按政府征地补偿计算,已达千万余元之巨。可是这千万巨款,村民们却分文未得。”
“没有他不敢卖的土地”
据村民称,目前村里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等都是村长高锦龙擅自出卖耕地建设而成的。如今民办南光学校的校址,原来是村里通往陆丰市的马路和大部分良田,高锦龙把这块地卖给了一林姓的老板,没有国土部门的任何批准,就建成了现在的校舍。
一村民说,村里有一座300多年历史的古寺,如今也被高锦龙卖了。原来占地6000多平方米的古寺,如今是一座座的楼房,空着的一块地上,长满了杂草。
据村民透露,村里有一座上世纪80年初建的公共厕所,建的时候是为了逢年过节,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时候,村民们方便用的。2005年的时候,也被高锦龙卖给了隔壁村的一户人家,“那年他(高锦龙)过春节没钱,两万元就把厕所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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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厝村的情况民营经济报虽然报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