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普宁市公路局
2、工程名称:国道324线普宁穿城玉华路口至塘边段路面大修工程
3、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4、建设规模:路面全长4.12公里,工程总造价概算约1928.5万元
5、建设地点:国道324线普宁穿城路段
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7、施工工期:要求在2008年2月2日前(春节前)竣工
二、投标报名申请人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的;
2、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有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及相关专业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的资格,必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地区完成过至少与拟建工程类似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5、企业近两年完成的工程量必须达到平均每年5000万元或以上;
6、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8、投保人必须在 2007 年 12 月 24 日前向招标人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45万元。
帐户:489016100018010004324
单位:普宁市公路局
开户行:交行普宁支行
9、报名资料按要求提供,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原件报名时核查。
10、报名时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建设局大楼八楼)。
招标单位:普宁市公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