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城[2007]2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图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颁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我局决定对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含外来)和审图机构2007年的市场活动、经营管理、资质状况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专项工程(消防、装饰等)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中心
二、检查方式
将采用全面检查和项目抽查的方式进行,查阅设计企业的内部管理资料和抽查设计项目(每个企业不少于3份)。
三、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情况
2、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存在无证、越级设计、挂靠、出卖图章和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不良行为。
3、2007年1月1日以来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情况以及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情况。
四、检查程序和要求
1、受检单位汇报。主要是:一年来企业市场活动,经营管理、资质动态管理及质量管理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并提供书面材料。
2、按国家、省有关勘察设计、图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3、检查2007年完成的三个项目(含居住建筑项目、公共建筑)图纸及文件资料。
4、受检单位要填妥有关表格,检查组到达时一并上交。
五、检查组人员
组 长:陈奇春
副组长:赖凯旋
成 员:孙燕君、陈旭文及相关专家1—2人。
六、检查时间安排
200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外通知),请各单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七、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结果将进行网上通报(揭阳建设网www.jyjs.gov.cn),对违规企业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与评优、资质管理等挂钩。
揭阳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