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终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采购编号:GPCGD081000HG010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终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编号: 2008-PNTV-001F)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1、项目内容: 数字电视终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用途: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是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需要,采购数字电视用户终端设备(机顶盒、智能卡、遥控器等)。中标单位应能够在整转期间提供完善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修保障等服务,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次采购总数量为5万套,实际供货数量按招标方的需求分批供货,分批结算。如实际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12个月,且市场同类设备有较大幅度降价,则后续供货价由双方另议。中标单位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10)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万元。如果中标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条款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 2、预算金额:无预算金额,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采购人业务需求开始供货。 4、交货地点: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指定的普宁市内地点。 投标人不允许只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或以上(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如非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设备(机顶盒、智能卡)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投标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15天内将设备样机(机顶盒,遥控器)送达普宁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接受检测,送检的样机配置必须达到本《用户需求书》技术标准,且检测合格,并取得用户盖章的检测意见。候选中标机型将留样直至项目验收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4、 机顶盒设备必须符合入网要求,应具备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6、 投标人应已报名并取得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2月22日至3月7日,上午8:3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标书发售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3月13日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会议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环城南路广播电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12893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1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020-8330 9916 E-mai:yanglin_gz@yahoo.com (六)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退保证金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23 (七) 电子文件下载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2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