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普宁地图 普宁天气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ID:
PW:
验证码:  
 
新闻查询



 

输入号牌:
调查
您认为本站最需要完善的是哪些栏目的内容?
走进普宁
本地资讯
招商引资
办事指南
衣食住行
网罗普宁
城市论坛
潮汕百科
广东在线
综合资讯
   
进入《网罗普宁》登记您的网站
·普宁市育辉印刷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东信电器厂
·普宁市腾丰彩印有限公司
·普宁市百顺达纸箱厂
·普宁市美俏制衣厂

更多... 

阅读新闻

绑架“风水先生”获刑11年

[日期: 2008-03-12 18:33] 来源: 汕头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记者李冠杰通讯员林武欢)假装请“风水先生”看“风水”,实则将其骗到山上绑架并勒索1.8万元!近日,普宁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涉案人赖某童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5日,同案人赖某伟(另案处理)以请先生看“风水”为借口,将“风水先生”杨某冲骗到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山上一处山寮,随后将其控制,并对杨某冲进行殴打和威胁,索取赎金。被告人赖某童(1967年3月生,普宁市梅塘镇人 和同案人赖某荣(另案处理)到该山寮避雨时见此情况,知道赖某伟是在勒索他人财物仍然参与,一面假意劝阻同案人赖某伟施暴,另一面劝说杨某冲交赎金给同案人赖某伟。杨某冲被迫打电话叫其家属准备18000元赎金赎人。当天15时许,被告人赖某童、同案人赖某荣带杨某冲到里湖镇邮电局前面准备拿赎金时,被告人赖某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童无视国法,伙同同案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持人质,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阅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普宁农信社实现社农“双兴双赢”
下一篇:普宁蕉柑成功采用标志上市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