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柯群坚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长陈声亮关于提请林杰丹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和依法进行选举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林杰丹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会议审议同意黄潮武同志辞去普宁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会议根据代表马兴田、林乐文、杨旭恩的请求,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他们辞去揭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提名陈奕威、李健、黄伟斌、罗庆忠、陈锡喜、许炎堆6名同志为揭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并根据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进行选举。选举结果,陈奕威、李健、黄伟斌、罗庆忠、陈锡喜、许炎堆6名同志当选为揭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会议还审议通过陈声亮市长代表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陈沙公路延长线及配套市政工程采用BT模式建设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