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以及粤东地区的实际情况,汇总整理粤东地区重点建设项目382项,规划总投资2702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资1626亿元。
(一)工业项目。
规划建设工业项目118项,总投资约495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335亿元。重点建设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与高新技术、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园等5类工业项目。规划建设汕潮揭沿海化工基地,包括汕头聚苯乙烯基地、潮州华丰石化基地等,尽力争取建设汕头南区石化区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加快发展金明塑胶设备、饶美纺机、巨轮模具和吉荣空调等一批装备制造企业项目;支持汕尾信利电子、汕头超声电子、潮州三环等一批电子生产企业扩大规模;继续扩大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建设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潮阳音像制品技术创新平台以及一批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二)交通项目。
规划建设交通项目33项,总投资约592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375亿元。重点建设“两网两港”(公路网、铁路网,海港和空港),形成以汕头为中心,以公路为基础,以港口为依托,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协调发展,区内和对外运输大通道基本完善并相互衔接,网络结构趋于合理,综合运输能力显著增强,运输质量明显提高的综合运输系统。重点建设汕揭高速公路、潮揭高速公路、汕头至普宁高速公路、南澳大桥、广澳港区二期工程、厦深铁路广东段等项目;积极推进粤东煤炭码头(辐射梅州市)和石化油气码头建设;积极推进潮汕机场前期工作,适时加快开工建设。
(三)能源项目。
规划建设能源项目38项,总投资约1033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478亿元。按照全省电源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以提供稳定、安全、高效、清洁的能源供应为目标,充分发挥良好的沿海港口条件,建设一批沿海大型骨干电厂,促进全省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重点建设汕尾电厂、潮州三百门电厂、惠来电厂、华能汕头海门电厂等电源项目,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风电场和粤东天然气利用项目、粤东成品油管道等;建设汕头——惠州500kV第二回线路,汕头、汕尾、潮州、揭阳500kV变电站及潮阳开关站等输变电工程。
(四)水利项目。
规划建设水利项目50项,总投资约142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101亿元。重点建设韩江潮州供水枢纽及其配套设施和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城市防洪工程,实施区内江河堤防及大中型水库、骨干小型水库达标建设、汕头大围、棉北海堤和乌坎港堤海堤达标建设工程;形成区域水资源配置的总体格局,实施区域内调水工程和潮汕灌区工程;全面整治榕江、练江、枫江、潮安内洋南总干渠、黄冈河和螺河等。
(五)农业项目。
规划建设农业项目9项,总投资约50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39亿元。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开发海洋资源,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在汕头等地建设我国南方外向型水产品养殖、加工基地和科研中心,在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建设区域性水产品流通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发海岛资源;建设海洋资源保护区,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服务业项目。
规划建设服务业项目32项,总投资约80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70亿元。继续做好商贸流通市场建设。充分利用悠久的历史人文和丰富多彩的自然环境优势,集中力量开发特色旅游,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带旺第三产业。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培育粤东旅游市场,发展具有潮、侨、海特色的潮汕文化游、海滨度假游和绿色生态游及红海湾海上运动旅游,建设南澳旅游岛。
(七)社会事业项目。
规划建设社会事业项目22项,总投资约38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30亿元。进一步完善城镇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公共设施等功能,重点加快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培训服务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规模,将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为省属粤东职业技术学院;配套建设一批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八)城建环保项目。
规划建设项目80项,总投资约273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198亿元。规划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工程项目,重点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