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普宁市洪阳镇初级中学实验楼工程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规模:五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073.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68.5万元
建设地点:洪阳镇西村初级中学校内
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上级拔款及自筹
四、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报名条件:
1、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经营中没有因违法违纪或安全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取消资格且在处罚期限内的施工企业(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均可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
⑴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⑷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核查,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应在报名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缴入以下专户:
户 名: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账 号:148401040000120
开户行:普宁市农业银行洪阳营业所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张庆城
联系电话:15915651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