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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平同志简介 |
陈弘平,男,广东揭阳人,汉族,1954年 9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75年 7月参加工作,1976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4.12—1976.12 任揭阳县渔湖公社凤南大队团总支书记、生产队长; 1976.12—1987.12 历任揭阳县渔湖公社(区、镇)凤南大队(村)党总支副书记、民兵营长、村长兼陈厝村党支部书记; 1987.12—1991.12 历任揭阳县渔湖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 1991.12—1993.05 历任中共揭阳县龙尾镇委副书记、白塔镇委书记(其间1992.09-- 1995.07参加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3.05—1993.12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兼白塔镇委书记; 1993.12—1994.04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兼县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4.04—1998.04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1998.04—1998.08 任揭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1998.08—2003.06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1999.09— 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3.08 任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8—2004.10 任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4.10—2005.03 任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08.03 任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起 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8年4月1日在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揭阳市二、三、四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