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 招标人: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2) 项目名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
(3) 招标内容:按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完成本工程。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装修面积7782平方米;工程预结算按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及计价办法》进行编制及审核,项目总投资约295万元;建设地点:普宁市区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内。
(4) 资金来源:自筹
二、 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公告上的内容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下:
(1) 须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在普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 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要求符合建设部令第8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要求为相应资质等级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或投标的项目中任项目经理。
(5)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近二年内企业没有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被取消资格仍在受罚期内的。
(7) 企业2004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二(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合法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8)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三、 报名时间:2007年2月26日(上午08:30至12:00)
报名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七楼)
联系人:赵小姐、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传真:83172223
四、本次招标项目将组织正式投标人集中勘察现场;本公告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
五、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人数多于或等于5名,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投标申请公函。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正本)。
(3) 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正本)。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提供有效的在普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普宁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或投标的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 没有处于本公告二(6)条款的承诺书。
(9)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
各投标申请人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核查,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七、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被处罚的单位不准继续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的目录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并携带原件核查。
(3)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报名时按照资格预审资料目录和原件核对目录核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原件,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应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通讯查询:
招标人: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南侧房管大楼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6楼
传 真:0663-2919055 传 真:020-83172223
电 话:0663-2939997 电 话:020-83172166
招标人: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