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今年5月,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又将市直60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这标志着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行阶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市财政财务管理的基础地位已经确立。
一是抓好改革试点。2006年,我市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法院3个单位为试点,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2007年,试点单位扩大到12个。通过试点改革,逐步完善实施办法和支付程序,解决运行中所碰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为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打好基础。
二是细化编制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要求,将2008年部门预算进行合理调整,划分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和授权支付项目,在对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认真做好预算指标和帐务核对工作,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审批和预算执行的日常监控,增加预算执行工作透明度,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在专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和月报数据转换工作,对预算单位进行多次培训,并加强对帐务调整和网络操作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财政、代理银行和各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提供了良好保证。
四是加快网络建设。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健全网络服务设施,优化集中支付系统,在确保网络支付安全的基础上,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合理简化业务流程,有效提高集中支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健全监督机制。财政、审计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合作,就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中账户撤消、资金移交和资金支付等方面,严明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