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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调整最低工资:特区内1000特区外900

[日期: 2008-06-03 12:08]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米国琛 [字体: ]
昨日下午,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下月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特区内为1000元/月,较上年同比增长17.6%;特区外为900元/月,同比增长20%。据悉,调整后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标准居我省第一及全国前列。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此次调整内容具体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特区内为8.8元/小时;特区外为8.0元/小时。其中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与去年同比特区增长17.6%;特区外增长20%,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实行。

    据悉,此次最低工资调整的幅度较大,是深圳市1992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绝对额增加最高的一次。对此,李滔指出,此次调整目的在于增强深圳对外来劳动力的吸引力。

    深圳今年首次同时公布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近年来,深圳市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特区内为8.8元/小时;特区外为8.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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